近日,新浪微博,今日头条,网易,东方财富网等主流网络媒体都刊载了一则关于《决不让绿水青山退化为荒漠化盐碱滩》属于涉事民营企业主体向当地主管部门申诉的文章。
文章主要内容是申诉企业希望按照当初政府招商引资政策,希望当地主管部门依法行政,遵循自然科学发展规律,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希望给予申诉企业合理、合法的处置,营造良好的当地营商环境,充分推动当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向高质量发展。
究竟是当地主管部门不作为,懒政?胡作为?还是说申诉企业自身存在问题,相信当地部门会依规依法妥善处理后续事宜,给社会一个交代,给媒体一个交代。否则,当下信息传播如此畅通,地方部门如果不能处理好主管事项,必然会引起更大的舆情,那时局面将更加不可收拾,给自己的工作也带来巨大困难。我们将持续关注事件的进展。
以下是转载《决不让绿水青山退化为荒漠化盐碱滩》申诉文章的原文,供读者分析:
我们是平罗县农村土地承包民营企业(宁夏先导科技经济研究所)。
2000年以来,宁夏平罗县委、政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开发改造保护、利用黄河滩地,发展黄河经济。宁夏先导科技经济研究所通过招商引资,与平罗县渠口乡先后签订四份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河滩荒地7000余亩,我们按照平罗县委、县政府规划,投入巨额资金,修路、开荒整地,修沟渠、排盐碱、植树造林。按照宁夏林业局宁林(造)发【2011】488号文件批复,列入2011年中央财政造林项目,2012年,经平罗县林业局验收,完成造林面积1322亩,成活率85.3%。每年都进行植树、补栽。累计造林2000多亩。将昔日白茫茫盐碱荒滩,改造成鸟语花香、杞红稻黄、绿树成荫的绿水青山。
2021年3月,宁夏平罗县政府发出禁种通知,将道路封闭,不让承包户耕种,但是并不包括植树造林地的管护。我们承包合同期限还有十几年,合同也没有解除。此时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强行将我们赶出,几万亩良田荒漠化闲置,长满了野草,不符合国家粮食安全政策,造成资源重大浪费。树木不让管护,不让灌水、除草,造成部分树木死亡,很容易发生火灾。
黄河流域银川以北河段,尤其是平罗县河段,河底、河床绝大部分为沙土构成。自古以来,黄河河岸经常塌方移动,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
近年来,政府每年投入大量资金,动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部队官兵、农民、工人、学生植树造林,先后还有国外日元、韩元贷款造林项目。营造黄河护岸林,固定了河岸,减少了水土流失,大有成效。政府修筑的防洪堤坝,防住了2018年,50年不遇的特大洪峰。将30年河东,40年河西的状况彻底改变,稳固了河道。按每公顷森林年滞尘量十吨计算,河滩地十几万亩树林,对于降低风速,减少风沙,减少塌方,净化空气,调节气温起到了显著的成效。
多年植树造林,野生动物有了很好的栖息地。种植水稻、大豆、小麦等农作物,使候鸟有了食物,使得河滩地野生动物种类增加了几十种。过去树木遭天牛危害,损失殆尽。植树造林引来了啄木鸟、喜鹊等,将天牛消灭光,灭了踪迹。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挖湖引水造景观”,违法破坏土地资源?造成特大水灾,水位上升,盐碱上升,PH值超过8.5以上,树木大量死亡,河岸塌方,致使土地荒漠化、重度盐渍化。中共平罗县委平党发【2020】14号文件提出:要坚决整治“挖湖引水造景观”的问题。但至今没有得到纠正。
2021年12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到平罗县。责令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平罗县黄河湿地林场,将它们建在黄河滩上的奢侈违法建筑全部拆除。
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我们土地承包期限还有十几年,承包合同没有解除,政府也没有对开垦费用进行补偿?禁种是违法的。
承包土地早已变为良田,为国家粮食安全作贡献。我们民营企业,经宁夏林业局立项批准,投巨资在承包土地上植树造林。多年来,宁夏先导科技研究所累计植树造林2000多亩。经过十多年经心管护,补植、树林都长大了,长势也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林地的承包经营期限为70年,现在不让管护,强行赶走我们?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
平罗县黄河湿地林场封堵路口,巧取豪夺,非法侵占我们的造林地。是为了掩盖他们的违法行为,因为到处都是证据。
我们现在正在建设“法治中国”,要求“以法治国,依法行政”!
让良田重度盐渍化、重回荒漠化,发生重大水土流失,是违背科学,违反法律的行为。
我们多次向石嘴山市和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反映此事,互相推诿,不予解决问题。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好向媒体反映此事。
我们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反映此事,其目的是为了能够引起宁夏自治区、市、县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遵循科学规律,依法行政,始终保持自然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请求事项:
我们种植的林木,继续让我们管护、能灌水、除草,茁壮成长;承包土地长满野草,让承包户把草割干净,防止火灾;每当看到了平罗县黄河湿地林场,把我们的树林弄得成片死亡,强行盗伐我们的树木,成车拉走卖钱?我们看到心如刀割。
如果政府收回土地和树林,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对我们承包土地投入的开发费用、植树造林费用、以及多年管护投入的费用,按自治区征收土地标准进行补偿,按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执行。
致礼!
附件
1.宁夏先导科技经济研究所所造林地树木
2.平罗县黄河湿地林场管护的军民共建千亩林地上没有活树
3.平罗县黄河湿地林场盗伐宁夏先导科技经济研究所林地树木
宁夏先导科技经济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俞光华(高级工程师)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