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对于中国人来说是个不寻常的一年。
震惊世界的唐山大地震剥夺了几十万中国人的生命。在这一年里我们国家先后失去了三位建国领袖:朱德、周恩来和毛泽东。1976年底的一场政治大地震(即四人帮的倒台)也标志着一个封闭的时代的结束和另一个开放时代的开始。
这一年也唤醒了一个10岁中国山东男孩对未来的憧憬和梦想。
我的家乡山东烟台是个依山傍水美丽富饶的海边城市。即使在物质贫乏的文革期间,烟台人的物质生活也不很差,人们每周都可以吃上肉菜和面食,所以这个海滨城市是以安逸舒适的生活而著称。就在这里的一个郊区小村庄里住着了一个外表安静内向而内心却骚动不安的羞涩男孩。
烟台地方虽小,但是在中国古代和近代史上确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蓬莱是秦始皇派徐福寻找长生不老药的人间仙境。位于芝罘区的烟台山上曾经是百年前中国改革开放的洋务运动时期最早的开放于外国人的居住地,那里有八国列强驻中国的领事馆。威海曾是举世闻名的甲午战争的战场和北洋舰队的所在地。貌似宁静悠闲的烟台其实具有很深的中西方文化交融的基因。
俗话说,性格决定命运。或许名字和地域也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吧。汉语中的“杰”象征着杰出、杰作和豪杰。我有个很要强和执着的性格,在小小的年龄就埋下了要做一个杰出的人的种子。记得我刚过三岁生日妈妈就开始通过读书读报纸来教我认字。有一天晚上,我为了写好自己的姓名中的“戴”字,花了整整一晚上的时间把自己的名字抄写了两三百遍。妈妈看了心疼得直流泪,生怕把自己的孩子累坏了。但是此时的我自己却毫无倦意,完全沉浸在文字的海洋中,孜孜不倦地一笔一画地认真写好每一个字。仿佛写好每一个字就像士兵战胜一个敌人一样的令人开心快乐…这种对知识的好奇心和执着精神使我在五六岁的时候就能认识几百个汉字并能够读懂《人民日报》、《烟台日报》和《参考消息》等报刊杂志的新闻头条和文章内容大纲。上了小学一年级我就当了班上语文课代表,课外时间坚持每天阅读报刊杂志,甚至还尝试写散文小说诗歌和影评。我的努力没有白费,在小学三年的时候我写的一篇影评居然被《烟台日报》选中刊登发表了,还得了两块钱的稿费!当时的两块人民币是很可观的一笔钱,两块钱可以买到十斤猪肉或二十斤大米呢,两块钱也可以买两百本小画书或者看一百场电影。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靠自己的大脑而赚到的第一桶金!让我真正尝到了知识就是生产力滋味。真是太开心了!
1976年的夏天的某一天,一张来自邻居老大娘家里的信件和照片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和命运。
那天炽热的中午,邮递员大叔突然气喘吁吁地闯进大门,对邻居老大妈喊着,“大娘!国外来信啦!”正在忙着做饭的老大娘放下菜刀,用着一种惊讶困惑的眼光盯着邮递员大叔追问,“外国来信?哪国的信啊?老大妈看不懂信封上外国字,然后转身问在旁边玩耍的我。“小杰啊,你来帮大娘看看这信上写的是啥东西啊!”。我一把抓住厚厚的来信,只看到什么密密麻麻的几行貌似汉语拼音的外国字,我也看不懂。但是有一行字我看懂了!因为以前我读过的《人民日报》和《参考消息》里面的讽刺美国越战的漫画里出现过这个字,信封上面写着字是USA。原来是来自美国的信啊!邻居老大娘一听眼睛就一亮,心里嘀咕着,莫非就是在失去音信三十年的在海外生活的哥哥的来信?老大娘迫不及待地把信撕开,厚厚的信里飘出两张纸片来:一张是哥哥全家福的彩照,另外一张是崭新的100元美钞!
首先,那张全家福彩照让我目瞪口呆,而且完全刷新的了我的世界观。照片里年龄虽过半百的哥哥红光满面的,看起来比老大娘还年轻一二十岁。衣着时尚的全家四口人面带笑容地站在一栋两层楼的豪宅别墅门前,旁边还有两辆金光闪闪的小轿车…我的妈啊!以为被资本家剥削而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美国人民原来是这么富有啊!还有那张铮亮的百元的美钞!邻居老大妈拿到银行去问了一下,居然换了一千块人民币,相当于农民出身的邻居老大娘一家整整十年的收入!
那天的晚上我失眠了,躺在床上一晚上回忆着白天发生的事情,。我的心里开始砰砰地跳,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我要去美国!!!
第二天早上起来后,我跟妈妈讲了昨天发生的事情和我的想法。妈妈一开始有点一惊讶和不安。妈妈心想,这真是个天方夜谭的想法!但是她的情绪很快就镇定下来了,然后耐心地跟我说,“杰啊!你要去出国这个想法千万不要跟别人说啊,否则可能会给我们家惹麻烦呢。不过如果你长大了真的想出去看看世界也是挺好一件事啊。那你得先学好人家的语言啊。美国人是说英语的。听说刚刚高中毕业的表姐学过一年英语,她应该有一套英语课本。你去问她借吧。”
我听了妈妈的话后兴奋得不得了。当天就赶到表姐家跟她借的英语课本。当时的中国还处在文革时期,出国和学外语简直是天方夜谭的事情。当我第一次拿到英语课本的时候,如获至宝,激动万分。心想,难道这就是我通往国外之路的金钥匙吗?可是当我兴奋地翻开书本的第一课的时候就傻眼了,不知道该怎么发音啊!周边也没人会教我,我的表姐当时是红卫兵学生,整天上山下乡闹革命,哪有心思学习,更不要说英语课了。她早就把老师上课教的那点少得可怜的英语知识忘到脑后了。剩下能够说得出口的那几句英语听起来倒更像山东话,大概就是只有山东人才能听得懂的中式英语吧!记得课本里面的第一课的第一句话就是 Long live Chairman Mao! 意思是毛主席万岁。表姐课本里面的发音注解竟然是全是汉字。没有国际音标,更没有自然拼读法!Long live ChairmanMao发音成”狼来夫财门毛。“即使这样的发音也让我兴奋不已。我总算可以说英语啦!
虽然整个英语课本完全不靠谱也不实用,满篇都是文革时期的革命语录的英语翻译,包括著名的“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中式英语翻译Good good study, day day up。不过课本中倒是有一句英语成语打动了我。这个成语叫做Where there is a will, there is a way. 中文意思是,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英语可能是我从这个英语课本中学到的唯一的一句有用的话。至今还历历在目,终身难忘。
长话短说,经过我十年如一日的刻苦努力学习,在英语学习环境恶劣资源匮乏的情况下,我凭着自己强烈的求知欲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加上从小父母培养出来的一种善于独立思考和自我学习的能力,终于在我沙漠化初中二年级的时候通过阅读原版书而发现了一种当时无人知晓的科学高效的英语学习方法!
我的刻苦努力和学习方法使我终于在1984年的高考中脱颖而出获得了英语单科成绩满分和全国状元的优异成绩,我因此而进入了大连海洋大学(原大连水产学院)学习航海轮机工程专业。大学四年里,除了应付我的专业课程以外,我还继续坚持不懈地学习英语,并同时自学了另外三种外语。正如我的第一本英语课本里所说的Where there is a will, there is a way. 功夫不负有心人。1988年,也就是我孩童时期种下出国梦的萌芽的12年以后,作为当时国内最优秀的科技商务双料翻译,我终于在毕业时如愿以偿获得了全校唯一的一个外派去美国工作的机会。
俗话说,The rest is history.直译是,剩下的就是历史了。
刚去美国的时候,哈佛在我的视线中还是个很模糊的概念。但是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那就是攻读世界顶级名校早晚会成为我人生的下一个目标和梦想。也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使我跟哈佛结上了渊源。
1994年夏天,我从美国南方旅游文化名城新奥尔良市出发乘火车背包旅行,走遍了半个美国,从新奥尔良到芝加哥,从迈阿密到华盛顿,从华盛顿到纽约…行程的最后一站是波士顿,也是就是哈佛大学的所在地。当我背着书包跟哈佛的成百上千的学生们一样在熙熙攘攘的哈佛广场散步吃面包喝咖啡看街头艺人演出的时候,当我走在幽静古老的哈佛校园里,望着灯火通明的图书馆里黑麻麻的人头在里面聚精会神孜孜不倦地研究学问时候,我不禁又想起当年在邻居老大娘家里第一次看到来自美国的全家福照片和亮铮铮的百元美钞的情景。我孩童时代的的第一部梦想曲终于完成了!此时的我又涌现出18年前的激动兴奋的感觉,这里我终于找到了我的人生梦想的第二部曲:哈佛求学梦!
在美国南方定居生活已经有几年的我是如何实现我的哈佛梦的呢?
或许这也是命运的安排吧。一直从事独立翻译工作的我,在当时美国的高科技翻译圈子里面已经稍有名气。1994年秋天,一次在德克萨斯州首府奥斯丁市参加全美翻译者协会ATA的年会的时候恰好认识一位总部位于波士顿剑桥市的美国一家顶级科技翻译公司的老板Robert先生。他对我的个人经历和专业能力很感兴趣,当场邀请我成为他们公司的首席中英文翻译并兼多语种翻译项目经理。当我听说他的公司总部就在哈佛校园一站路的剑桥市中心广场 CentralSquare附近而且他也是哈佛校友的时候,我就立刻答应了。寒意正浓的1995年1月初,我依然告别了生活多年的温暖而悠闲的美国南方美食之都新奥尔良,踏上了通往哈佛的冰雪之路。
由于我精通中英文和东西文化,并掌握多种外语,加上我在国内过理工科(虽然读得并不好)我很快就成为翻译公司的多面手稀缺资源和整个行业的佼佼者,半年内就发表了多篇行业论文,获得公司老板的赞赏和全球行业同仁的认可。
1996年初,我决定申请哈佛。但是我面临着一个dilemma,即两难的问题或困境。
第一个困惑是选择读书还是职业发展。由于我的专业水平和行业口碑与人脉关系的原因,我被纽约一家新兴金融科技媒体公司的老板看中了,他甚至主动提出报销我的来回机票酒店费用,邀请我去他的纽约曼哈顿总部并亲自面试我。我去纽约面试后感觉到这个个头矮小满嘴脏话的犹太老板,虽然公司规模不大,但是他思维敏捷对工作充满激情而且对未来充满信心。不过回家后我在思想上挣扎了好几天,到底是去这家纽约的新兴媒体机构工作呢还是留在波士顿申请哈佛。我最终还是放弃了高薪的纽约工作机会,选择留在波士顿申请哈佛。真的不想放弃美丽的波士顿和剑桥市,更不想放弃自己的哈佛梦!
这家机构就是现在全球顶级金融媒体机构彭博社Bloomberg。而这位自掏腰包并亲自面试我的老板就是机构创始人、个人财富排全球前十名的亿万富翁前纽约市长、现任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彭博先生MichaelBloomberg。
我的第二个困惑是如何选专业。因为我已经在国内取得了一个本科文凭,我该申请研究生呢还是转读另一个本科专业。如果选择研究生的话就必须选择接近本专业的学科或者读商学院。如果选择非理工科专业,我就必须从头学起,即要再读一个本科。因为我从小的兴趣都在语言和文科方面,对理工科缺乏兴趣,所以我最终随从自己的心流和兴趣,决定放弃攻读理工科研究生,而是选择了一个貌似最没用的文科专业,即人文学 humanities,也就是我们现在流行的所谓liberalarts,即博雅教育或文理综合教育。人文专业涉及的主要课目为哲学、认知学、拉丁语,希腊语,历史,政治、艺术史等必修课以及社会学、心理学、人口统计学等等选修课。
我的另外一个问题是申请策略。考虑到我的身份和年龄,而且由于我不是从传统高中直升本科的高中毕业生,所以传统的录取标准和路径对我来说并不适合,比如SAT或AP课程我都没有。虽然我已经具备美国大学生所具备的学术能力(阅读写作研究能力)以及语言能力,但是我如何说服哈佛招生官考虑录取我的申请呢。
因此,我决定把我1976年10岁时如何萌发美国梦以及随后我如何十几年如一日自学英语一直学到中国高考第一的超级英语学霸,并在大学四年内除了学习理工科专业以外坚持自修了三种外语,最终成为中国当时极少数能够掌握多种外语的顶级双料翻译的个人经历写成essay即申请文书。并拿着满分的托福成绩和获奖的学术论文以及我的公司老板哈佛校友Robert先生推荐信敲开了哈佛招生办公室的门。哈佛招生官对我的个人努力的经历和执着的精神非常欣赏,并对我取得的学业和职业方面的成就感到敬佩。面试不到十分钟他就跟我说,“Jack,你就是我们最想要的学生:一个有梦想、有激情、有头脑,有情怀的人!祝贺你!”。
面试三天后,我就收到一份录取通知书。不过这是一份有条件的录取,其条件是我在秋季入学前必须先修两门课(包括每个哈佛学生都要比修的写作课 expositorywriting),而且成绩都必须要保持在B+以上才能正式被录取进入有学位资格的专业课学习。结果我的前两门课成绩都是A。1996年的秋天,我总算正式踏入哈佛校门,完成了通往哈佛的漫长而艰辛的奋斗之路,开启了我的崭新的人生……
The rest is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