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让借条,本金324万,我只要3成,剩下都是你的。”近日,有网友反映称,某二手转让平台上频频出现欠条转让信息。北青报记者在某二手转让平台搜索发现,输入“借条转让”“债权出售”便有大量出售信息出现。卖家描述大致相似,多为“没精力要账”“急需用钱”,所以才低价转让欠条,但形式却各有不同。(7月9日《北京青年报》)
卖家在出售欠条时,售价往往都会比欠条账面金额低上许多,甚至折扣往往在五折至一折之间。这些,肉眼看起来确实很有诱惑力,但实际上却是在考验买家的定力,一旦搞得不好就是在做“无用功”,非常值得三思而后行。
在借条转让中,一些是约定了还款期限却寻找各种借口推脱拖延,一些是多次催要并起诉到法院却执行却不顺利,一些是债务人更换了联系方式并将债权人拉黑……凡此种种,既折射出催债的艰辛乃至无奈,同时也才是债权人纷纷低价转让借条的根源。进而言之,别的债权人已经使出了浑身解数催债都功亏一篑,即便是换个人也不会容易到哪里去,最后就算最终把债讨回来,恐怕也没多少利润可图了。
更何况,在以上利弊之间,还不仅仅是两厢情愿,同时涉及到法律层面的一些操作。转卖借条,即债权转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将转让事实提前通知债务人即可,此次转让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但与此同时,《合同法》相关条款中也明确提到“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也就是说,如果买家购买的是一张已经联系不到债务人的借条,那么此次转让很可能会被判定无效。还有,二手转让平台鱼龙混杂,一般普通用户很难判断欠条的真实性,如果遇到对方假造欠条,那么很可能得不偿失。
受法律的约束,对卖家也并非就意味着“转之大吉”,一样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可能会做一些“无用功”。比如,买家可能提供不实信息,导致债权转让后无法获得转让款;再如,自己未尽到通知义务,致使债权转让无效,若买家据此维权会使卖家再次涉诉,可能还要支付额外费用。
实际上,网上交易也好,面对面交易也罢,都得遵循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双方利益才有保障。作为政府职能监管部门,对此也该提高警觉,加强宣传引导,及时介入规范,把工作做在平时和最前头,以免随意操作衍生矛盾纠纷,给法治文明社会添堵。
(贺成)